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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泽股份: 万泽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时间:2023-08-22 04:44:06

证券代码:000534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万泽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52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
     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  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2022 年年度权

益分派方案已获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30 日召开的公司 2022 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
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

度利润分配方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: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

体股东每 10 股分派现金红利 0.50 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不进行公积金转增

股本;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

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,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

     鉴于公司 2020 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处于第一个行权期,因本次

权益分派需要,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

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)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,2020 年

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。

股。

   二、权益分派方案

   本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

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 QFII、RQFII 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

资基金每 10 股派 0.450000 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

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

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

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

有基金份额部分按 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

率征收)。

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

股 1 个月(含 1 个月)以内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100000 元;持股 1 个月以上

至 1 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50000 元;持股超过 1 年的,不需

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 年 8 月 28 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 年

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28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

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账户。

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 年 8 月 18 日至登记日:2023 年

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六、相关参数调整情况

  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,公司 2020 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

权价格将根据《公司 2020 年股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

进行调整,公司 2021 年股权激励计划、2023 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

的回购价格将分别根据《公司 2021 年股权激励计划(草案)(修订)》、《公

司 2023 年股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,公司将

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,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

公告。

  七、咨询机构

  咨询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海岸环庆大厦 8 楼

  咨询联系人:李畅、关雷

  咨询电话:0755-83241679

传真电话:0755-83364466

八、备查文件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  事   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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